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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退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学籍的公告

2020-12-07

根据《武汉传媒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院教字〔2017〕12号)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:本科学制为4年,专科学制为3年,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、保留学籍)为学制基础上增加2年。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学制基础上增加4年。超过以上年限者,不予注册。

经核查,江蛟龙等10名同学已超过我校最长学习年限,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对此10名同学(具体名单见附件)学籍作注销处理,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20年12月7日-12月14日。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处,联系电话:027-81978729。

附件: 拟注销学籍名单

武汉传媒学院

2020年12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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