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杨佳峰 通讯员陈红艳 周玉华 雷蕾)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,记者对华中科技大学、武汉纺织大学、武汉传媒学院、武昌工学院等高校的300名大学生兼职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近四成大学生在兼职中遭遇过侵权,54%的人选择了忍气吞声。
近五成兼职学生没签劳动合同
本次参与问卷调查的300名大学生中198名有过兼职经历,占总人数的66%。
问卷显示,仅21.43%的兼职大学生每次兼职都签劳动合同,而49.11%的兼职大学生从未签过劳动合同。武昌工学院大三学生小马在学校附近的店铺兼职销售,月底结算工资时却发现少了100元,老板称当月迟到两次,按“规矩”得扣掉100元。“刚来时老板并没有这么说,不过没签合同,也只能他说啥是啥了。”小马对此郁闷不已。
遇侵权,过半大学生忍气吞声
武汉传媒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大三学生小王,在一家餐厅兼职服务员时,遭遇了一次顾客的讹诈。当时一顾客就餐时不会使用手机点餐,小王过去帮忙,一时没拿稳顾客的手机,手机掉在地上屏碎了。顾客让小王赔800元。“我打电话向在手机卖场做事的同学询问换屏价格,他告诉我普通手机300元就够了。”最后,小王还是给对方转了800元。
调查显示,大学生遭遇兼职侵权排名前三的依次是拖欠或被克扣工资、被骗取中介费、培训费、押金和碰上无理顾客被讹诈。一旦碰上侵权,54%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忍气吞声,只有近20%的大学生会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,但维权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。在所有侵权事件的处理中,仅有2.7%的兼职大学生对结果表示满意。究其原因,近八成兼职大学生认为是“他们在兼职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,难以维权”。
武汉传媒学院保卫处处长喻冬建议,遇到侵权时,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或相关劳动部门反映,及时解决问题。